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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与深化改革脉络演进研究:从"74号文"到"正确政绩观"的政策穿透与未来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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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与深化改革脉络演进研究:从"74号文"到"正确政绩观"的政策穿透与未来趋势分析

引言:国资监管范式转移与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

进入"十五五"开局之年的2026年,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步入深水区。在全球供应链深刻重构、国内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的历史交汇点上,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和"压舱石",其治理逻辑、监管范式与发展导向正经历一场深层次的范式转移。这一变革绝非偶发性政策调整,而是自"十四五"中后期以来,一系列密集、严密且高度连贯的政策体系演进的必然产物。

纵观近年来国资监管的政策脉络,可以清晰识别出一条从"物理边界重塑"到"技术手段穿透",再到"价值灵魂重铸"的递进路径。从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旨在彻底斩断虚假贸易链条的"74号文"(《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到严格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30-11-1"红线,再到确立终身问责制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46号令),国资委以雷霆手段厘清了国有企业经营的合规边界与商业实质。在此基础上,通过密集出台关于"穿透式监管"的1号文、2号文及15号文,并全面部署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DRP系统)建设,国资监管的技术手段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从"事后审计"到"事中干预"的历史性跨越。

然而,制度的笼子和技术的穿透,若缺乏正确的价值牵引,极易导致企业陷入"为合规而合规"的消极防御状态。在企业发展目标的牵引上,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考核指标经历了从2024年"一增一稳四提升"(优化"一利五率")平稳过渡至2026年与国家宏观经济高度协同的"两个确保、两个力争"的演变。这一演变揭示了国家对国有企业作为宏观经济"压舱石"和新质生产力"孵化器"角色的更高期许。

最为核心的顶层设计,是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一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政治文件,为国资央企的改革与发展注入了思想灵魂,彻底厘清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严肃的政治纪律要求,更是统领当前所有国资监管政策、考核体系演变以及"十五五"时期国资央企"五大攻坚战"的元逻辑。

本报告旨在系统梳理自"74号文"以来相关部委出台的政策脉络,精准剖析各项政策工具之间的内在关联与协同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深度结合2026年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宏观背景,对国资国企未来的发展趋势、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演变及宏观经济影响进行逻辑推演与前瞻性分析。

一、破除规模迷思与重塑商业实质:从"74号文"到终身追责的底层逻辑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者在传统"规模优先、速度至上"的政绩观驱使下,为追求账面营业收入的快速扩张以迎合考核要求,采取了偏离主责主业的激进扩张策略。其中,利用国企自身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和资金优势,通过开展缺乏真实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做大流水",甚至充当资金通道,成为最典型的合规灰色地带。自"74号文"发布以来,国资委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彻底打破了这一"唯规模论"的发展路径,将国有资本强行拉回实体经济轨道。

(一)“74号文"与"十不准”:厘清商业实质,斩断脱实向虚的虚假贸易链条

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74号文"明确提出了"十不准"原则,对中央企业贸易业务进行了极为严厉的规范和界定。该政策的核心逻辑在于回归《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商业实质"的根本定义——即合同的履行必须能够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若贸易业务未能导致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在上述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即存在被认定为虚假贸易的重大风险。

“74号文"精准打击了以下三类在过去被广泛使用且极具隐蔽性的违规贸易模式:

**一是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情形四)。**此类贸易合同中常带有垫资、融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等具有借贷性质的表述,或通过票据结算、保理、增信支持等方式变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此类业务往往呈现"两头在外”(原始采购端和最终销售端均在央企集团外部)的特征,国企在其中并未创造任何加工增值,仅是利用自身信用套取低成本资金后充当资金过桥通道,赚取微薄息差。这不仅使国企承担了极高的资金回收风险和货权失控风险,更极易成为滋生内部腐败的温床。

**二是严禁开展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情形八)。**虽然某些交易在形式上具备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的"三流齐备",但因仓单非标,企业实际上并未真正掌握货权,无法对货物的市场波动进行有效监控和风险对冲,存在极高的潜在风险。政策要求,确有特殊理由需要开展此类交易的,必须上报集团履行极其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是严禁开展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情形六)。**部分企业通过与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购销合同,形成货物流转的闭合回路,以此在账面上制造虚假繁荣的流水。政策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实地盘点和对账,绝不能仅依赖存储场地提供的库存证明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74号文"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及时阻断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漏洞,更在于向全系统释放了一个极其明确的战略信号:缺乏质量、不具备核心价值创造能力的规模扩张将被全面否定。这是对企业领导者传统政绩观的一次重大纠偏,倒逼企业将资源和精力从"脱实向虚"的套利游戏中抽离,重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体价值创造。

(二)金融衍生业务监管新规:严守套期保值红线,杜绝投机套利

与虚假贸易相伴而生的是部分企业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09年以来的相关监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为中央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划定了明确且不可逾越的"红线”。

该通知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关键环节,针对货币类(远期合约、期权、掉期等)和商品类(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管控,提出了30个"应当"、11个"不得"和1个"严禁"。其核心监管逻辑体现为三个层面:

**第一,强化套期保值的本质原则。**明确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唯一目的,严禁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交易品种必须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在规模控制上,时点净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对应实货的风险敞口,且商品类衍生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得超过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90%(其中针对商品贸易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上限为80%);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严防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恶意展期。

**第二,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明确了集团董事会、集团管理层及集团职能部门、操作主体的各自职责。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业务主体的资质,集团负责审批年度业务计划。同时,设置了极其严格的准入"负面清单":资产负债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管控线、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子企业,被绝对禁止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第三,严控业务操作关键节点与问责机制。**要求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明确有交易权限的人员名单和额度,严禁企业负责人直接操盘。国资委明确表示,对发生重大损失风险、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将在央企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并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三)46号令与终身问责制:打破"平安落地"的幻想,确立刚性约束

如果说"74号文"和金融衍生品新规明确了"不能做什么"的业务边界,那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46号令),则确立了"违规必受严惩"的刚性制度约束。

46号令标志着国资监管从传统的"事后算账"模式,全面走向"全周期、全覆盖、全链条"的终身问责时代。在新的监管语境下,“平安落地"这一职场旧词彻底失去了其原有的庇护意义。

其政策穿透力和震慑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确立终身问责的法理逻辑与时间跨度。**国有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尤其是基础设施投资、海外并购或大额资产重组,往往具有建设周期长、风险暴露严重滞后的特征。一个投资决策在当下可能看似合规且数据亮眼,但其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可能在数年之后方随市场波动浮出水面。46号令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这意味着,只要该项决策是在其任职期间作出,且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或事实性盲目决策,问责效力便不随职务变动而自然消失。

**二是全场景覆盖,封堵"离职退休"退路。**在过去的监管语境下,部分管理人员存在"只要安全退休就万事大吉"的侥幸心态。46号令以刚性的制度语言明确规定,相关责任人即便已经调任、提拔、离职或退休,均不影响对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这种"账随人走、责随人行"的穿透式追索机制,确保审计和巡视中发现的"陈年旧账"依然能够被精准溯源,面临薪酬追索、纪律处分乃至法律制裁。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定责与"三个区分开来”。**在严厉问责的同时,政策体现了治理的科学性和辩证性。46号令要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

46号令的实施,为新时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悬上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的惩戒机制,更是对决策者政绩观的强力事前塑造——迫使决策者在进行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时,必须摒弃短期行为、形象工程和盲目决策,真正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二、穿透式监管的技术革命与组织重构:从"人防"到"技防"的系统跃升

在合规边界被清晰界定之后,如何确保庞大的国有资产体系在复杂多变的全球化经济活动中得到有效监控,成为国资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模式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基层企业往往利用信息壁垒掩盖真实风险。为此,国资委相继出台了1号文、2号文及15号文,正式开启了以"穿透式监管"为核心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治理时代。

(一)“穿透式监管"的深刻内涵与"四全"标准

“穿透式监管"是数字经济时代央国企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核心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破除管理层级障碍,实现实质性管控。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2号文)的系统定义,穿透式监管的核心标准是实现"四全穿透”: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

在这一体系下,监管的触角不再局限于集团总部或二级公司,而是必须深达三级以下子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境外机构以及表外资产,针对多层股权结构和跨业态业务布局,确保资金流向透明、风险节点可视。15号文进一步将穿透式监管的要求全面嵌入企业内控体系,重点覆盖投资、财务、采购、金融、境外资产等十大核心业务领域,并强调监管模式必须从传统的"抽样检查"向"全量监测"发生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的实质是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实现从纸面合规向实质管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跨越。

(二)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DRP):技术底座与数据中枢的构建

穿透式监管的落地无法仅依靠制度文件的约束,必须依托强大的数智化技术底座。根据《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1号文),建设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DRP系统)成为央企合规与内控建设的重中之重。

DRP系统超越了传统ERP以记录财务数据为主的范畴,其核心要求是实现"三流合一"——彻底打通企业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全域数据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底座,DRP系统能够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模型的自动分析、风险的自动预警以及整改的闭环处置。

以宇信科技等数字化服务商为央国企及金控平台提供的解决方案为例,该系统构建了"一个顶层框架、六大管理工作台、四大作业平台、两大技术底座"的体系架构,纵向贯通企业各层级,横向深入业务流程与风控节点。在实战应用中,某央企金控平台通过该系统实现了数据时效性提升50%,能够实时监控高达8000余亿元的金融资产,风险排查工作量锐减90%,智慧财务凭证自动化生成率达85%。在落实"74号文"打击虚假贸易过程中,DRP系统通过全量实时监控物流轨迹、资金往来与合同条款的自动比对,使缺乏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和融资性贸易无所遁形。

(三)应对组织阻力:“双主官"机制与巡审联动生态重构

穿透式监管不仅是技术的穿透,更是组织权力架构和监督力量的重构。在实践推进中,数据透明化必然触碰既有利益格局。由于过度依赖AI算法可能导致"算法黑箱”、掩盖实质性业务逻辑,且基层业务单元往往对总部数据的直接抓取产生抵触情绪,企业需要从文化和机制层面进行疏导与重构。

例如,某大型快消企业在推行穿透式系统时遭遇区域经理的强烈抵触,最终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奖金池"化解了内部矛盾,将合规风控与绩效激励进行了重新绑定。

更为宏观的组织机制创新在于国资监管体系内部的"巡审联动"。为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穿透力,监管部门推动整合纪检、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力量,建立"双主官"机制——由巡视组与审计组联合签发报告。2023年某省国资委查处一起高达3.2亿元的虚增产值案件,正是得益于这种协同监督模式的高效运作。制度穿透与生态重构相结合,与DRP系统一道,构筑起了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铜墙铁壁。

三、经营考核指挥棒的演变:从"一利五率"到宏观共振的"两个确保、两个力争"

国有企业的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指标的牵引。从"十四五"末期到"十五五"开局,这一考核指标体系的演进脉络,深刻反映了国家对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定位的持续升级,以及监管逻辑向更高阶宏观协同的迈进。

(一)2024—2025年:“一利五率"体系的个别优化与"一增一稳四提升”

在2024及2025年期间,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经营指标体系总体保持了"一利五率"的框架,提出了"一增一稳四提升"的总要求。这一阶段的考核体现了"谋定后动、稳扎稳打"的政策基调,以培育壮大增量来调整优化存量。

考核指标维度2024—2025年"一利五率"指标体系设置核心优化逻辑与深层政策意图
一利利润总额(稳定增长,即"一增")摒弃单一净利润指标,保持效益稳定增长,夯实企业生存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强调利润协同增长
五率之一资产负债率(保持总体稳定,即"一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控制企业杠杆率,防止盲目扩张和高息负债
五率之二净资产收益率(ROE)(同比提升)强调资本使用效率,关注为国家(股东)创造真实价值的能力,引导企业从做大向做优转变
五率之三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同比提升)强化科技创新导向,引导企业资源向解决"卡脖子"技术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
五率之四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升)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向精细化管理和组织扁平化要效益
五率之五营业收现率(同比提升,替换原营业现金比率)从关注整体现金比率转向关注主营业务的"造血"能力,遏制账面挂账利润,确保利润具有真实的现金流支撑

在上述指标中,将"营业现金比率"替换为"营业收现率"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是对"74号文"打击虚假贸易的指标化呼应和落地。虚假贸易或寅吃卯粮式的业务往往能带来账面上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但严重缺乏真实的现金流支撑,导致企业应收账款高企、资产质量恶化。强调营业收现率,直接迫使企业经营者追求有现金流支撑的高质量利润,彻底挤干营收中的水分。

(二)2026年里程碑:“两个确保、两个力争"确立宏观协同地位

进入2026年这一"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国资委在4月20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暨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会议上,正式将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年度目标明确为"两个确保、两个力争”。

这一全新目标体系包含两个维度:

  1. 增加值维度:确保增加值持续增长,力争与国家GDP增速相匹配。
  2. “一利五率"维度:确保利润总额等经营指标稳中向好,力争实现总体优化。

这一考核目标的演变具有标志性意义。将企业"增加值"不仅作为考核指标,更明确要求其与"国家GDP增速相匹配”,标志着对央企的考核从单纯的"企业微观财务视角"全面上升到了"宏观经济贡献视角"。增加值不仅包含企业净利润,还包含支付的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代表投资拉动)以及上缴的各项税收。这要求中央企业切实发挥国民经济"顶梁柱"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有效支撑扩大内需战略。

一季度的数据充分印证了这一指挥棒的效力。2026年一季度,中央企业实现增加值2.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元大关(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3.5%,强劲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5%。在发售电量、航空运输、煤炭产销量等基础供应方面保持平稳增长,有力维护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这表明,在新的考核导向下,央企不仅独善其身实现盈利,更兼济天下——通过聚焦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获取,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

四、价值中枢的重塑:2026年"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元逻辑与广泛实践

无论是穿透式监管的雷霆手段,还是考核指标向宏观协同步伐的演变,其背后的深层动力和思想内核,皆源自2026年在全党范围内全面铺开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这绝不仅仅是一场常规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是一次触及灵魂的发展模式重构和价值坐标重新标定。

(一)解决"三个核心问题":重塑发展理念与价值导向

长久以来,部分国企管理者受短视思维和个人利益驱使,将个人职务晋升与企业短期规模扩张挂钩,导致了产能过剩、效益低下、风险累积等"大而不强"的局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彻底解决三个根本性问题:

**1. 为谁创造业绩——坚守政治立场与责任导向。**政绩必须符合"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总要求。国企作为特殊市场主体,其政绩首要体现为对国家战略的践行、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国企不仅是市场主体,更是国家安全的保障者和民生福祉的提供者。为人民出政绩,要求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环节主动担当,实现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责任(保障民生、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生态环保)的多元协同统一。

**2. 创造什么样的业绩——坚守价值导向。**坚决摒弃"唯规模论、唯利润论"和"要素驱动",转向"质量优先"和"价值驱动"。真实的业绩应当是"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意味着利用虚假贸易做大流水、搞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或依赖高风险金融衍生品获取短期暴利等行为,均被明确判定为严重偏离正确政绩观的错误甚至违规行为。

**3. 怎样创造业绩——明确实践路径。**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摒弃墨守成规、急功近利,依靠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突破核心技术瓶颈、精细化管理和盘活存量资产来获取内生动力,而非依赖高杠杆扩张或政策套利。

(二)考核制度的刚性响应与企业基层的生动实践

为将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国资系统进行了深度的制度响应。在业绩考核上,构建了涵盖经济效益、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多维度的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强挂钩。同时,结合46号令,对搞短期行为、损害企业长远发展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经营管理者坚守正确政绩观。

这一顶层设计正在各个层级的国有企业中转化为生动实践:

在中央企业层面,**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CSCEC)**党组开展了三级党组织联学研讨,聚焦党建引领下的亲清供应链生态建设、三四级机构治理、存量资产盘活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摆政绩观偏差,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践行国资央企职责的实际行动。中国建设银行党委按照"三个对照"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95533热线、信访接访等渠道"开门问策",把解决基层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锤炼党性的过程。中国商飞公司党委将学习教育与扛起大飞机事业责任紧密结合,聚焦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大飞机事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南方电网公司则出版《南网知与行》,提炼八个方面的党建认识成果,强调把党建与业务"打开来看、融合来干",借鉴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和数字赋能,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标杆经验。

在地方国资系统与高校等领域,同样掀起了触及灵魂的整改浪潮。上海市松江区整合党校与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形成99个优质党课项目进行分层分类教育。辽宁沈阳市将政绩观论述纳入市委党校春季学期主体班次教学安排。安徽合肥市将政绩观教育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深化整治不正之风。重庆丰都县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一人通办"“白条入账"等典型政绩观偏差问题,组织新提拔干部前往庭审现场旁听,开展深刻的警示教育。江门市国资委则召开专门会议,提出"五抓"要求(抓学习研讨、问题查摆、开门教育、一体整改、建章立制),明确要求市属国企把"为人民出政绩"纳入考核,坚决纠治盲目扩张等短视行为。

五、“十五五"战略落地:国资央企的"五大攻坚战”

在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引领下,面对"十五五"时期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学习与研究》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明确提出国资央企将集中力量打好"五大攻坚战”。这是对前述所有监管政策与发展导向的系统性战略回应与蓝图描绘。

(一)着力打好价值提升攻坚战

这是告别粗放扩张后,向"内涵式发展"转型的核心战役。国资委要求摒弃贪大求全,强化"五个价值"牵引:增加值、功能价值、经济增加值(EVA)、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以及品牌价值。央企将聚焦"两重"(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和"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保障上发力,并积极落实援疆、援藏、援青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应急救援和保供稳价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二)着力打好创新引领攻坚战

面对全球科技博弈的严峻形势,央企必须担当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任。攻坚战要求企业将资源重点投向"卡脖子"技术攻关,如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等底层共性技术。通过深化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催生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同时,改善"产学研用"循环,打造中试验证平台,畅通首台套、首批次绿色采购通道,探索"人工智能+成果产业化"的新模式,建立市场化的科研人员长期激励机制。

(三)着力打好产业升级攻坚战

旨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中国经济开辟"第二增长曲线"。一方面,运用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深化"AI+“行动,狠抓节能降碳和设备更新;另一方面,在巩固新能源、航空航天等现有优势的同时,超前布局和培育量子信息、核聚变、低空经济等未来前沿产业。此外,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出海"的过程中,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高端装备等高附加值产品走向全球市场,并强化境外国资监管(如设立境外国资工作局),确保跨国合规与环境安全。

(四)着力打好改革赋能攻坚战

针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进行破局。核心在于落实"三个集中"战略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等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在现代公司治理上,差异化推进董事会建设,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15号文要求,推行智能化、穿透式监管,在"无感监管"与"有感服务"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

(五)着力打好党建提质攻坚战

这是保障前四场战役取得胜利的坚强政治后盾。要求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各环节党建联建共建。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整治重点领域腐败,坚持风腐同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宏观协同与地方共振:地方债化解与融资平台实质性转型

在中央层面对央企国资监管与发展模式进行深度重构的同时,地方国有企业,特别是承载着地方基建与融资功能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公司),也在经历史无前例的深度洗礼。2026年不仅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同样是隐性债务化解、融资平台转型以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全面攻坚之年。

(一)化债思路的长期化与穿透式全口径监测

根据粤开宏观的深度研究与各省份2026年预算报告的部署,中央与地方的债务化解思路发生了从"短期攻坚化风险"向"长效治理防风险"的根本转变。这一转变与国资委推行的"穿透式监管"逻辑高度契合。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地方债务的全口径监测监管机制(如依托"1315"债务监测体系),不仅覆盖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更将国企经营性债务及存量投资项目中的政府支出责任全面纳入穿透式监管范围。在化债目标上,从过去的"隐债局部清零"向"全域清零"加速迈进。例如,甘肃、陕西、西藏等省份明确提出了加快实现或力争实现隐性债务全域清零的目标。截至2026年3月末,用于置换化债的再融资债券已发行1.13万亿元,有力支撑了风险的有序化解。

(二)融资平台的实质转型与长效清欠机制

如果说中央企业的改革重点在于"向上"突破硬核前沿技术,那么地方城投平台的改革重点则在于"向下"夯实产业基础与自身造血能力,彻底脱离对政府信用的过度依赖。在2026年的政策语境中,融资平台的管理从单纯的"名单退出"转向了更为严格的"实质转型"。内蒙古、吉林等地加快推动融资平台清零,而安徽、新疆等地则着重强调建立退出后的常态化监管体系,严防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避免滋生新的隐性债务风险。在此过程中,地方国企同样受到"74号文"的严格约束,多地(如吉林省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开展虚假贸易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纠治融资性贸易、托盘等问题,倒逼企业向真正的实体化投资运营公司转型。

此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被提升至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宏观经济流动性的战略高度。湖南、辽宁等26个省份明确了台账内欠款的化解时间表,致力于建立完善拖欠账款的"常态化预防和长效治理机制"(如重庆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云南的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破"边清边欠"的恶性循环,以此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支持实体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七、深度推演:中国国资国企监管与发展的未来趋势展望

基于对"74号文"斩断虚假繁荣、46号令确立终身追责、15号文落实穿透监管、2026年考核体系走向宏观协同,以及"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五大攻坚战"的系统梳理与内在关联分析,本报告对未来"十五五"及更长时期内中国国资国企的演变趋势作出以下严密的逻辑推演:

趋势一:合规监管迈入"全息数字化与智能主动干预"的深水区

未来,依靠复杂人际关系网络、多层级架构嵌套和信息不对称进行的国企内部寻租、资产转移或虚假注水将变得极其困难且成本极高。以DRP系统为核心的底层技术网络将全面覆盖各级国资企业,实现国资监管的彻底"全息化"。通过深度业财融合与"三流合一",监管部门的能力将不限于"看见"历史滞后数据,更能通过AI风控模型"预判"潜在风险。例如,当某一供应链上游的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且基层企业资金流向呈现非正常的集中度,或合同条款中隐含垫资风险时,智能系统将自动触发预警,直接进行"事中干预",自动拦截或冻结违规审批权限。穿透式监管的颗粒度将从当前的"重点领域覆盖"逐步向不可篡改的"微观交易颗粒度"演进。

趋势二:“规模情结"的彻底终结与"硬核价值创造"的全面崛起

“十不准"对虚假贸易的严厉封杀仅是表象,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在于彻底打破了数十年来以资产规模和名义营收论英雄的畸形激励机制。在终身问责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高压下,国有企业管理者将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战略定力。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扩张速度将显著放缓,部分处于传统过剩产能或非主业领域的国企甚至会出现主动"缩表"和大规模资产剥离。然而,企业发展的内核将变得无比坚实:资源将高度精准地集中于主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一增一稳四提升"中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刚性考核,将持续倒逼企业向技术底层创新和精细化管理要真金白银的红利。不能创造真实自由现金流和核心技术附加值的业务,将被坚决、果断地清理出局。

趋势三:宏观与微观深度绑定,国企实质性充当新质生产力的"压舱石”

2026年经营考核责任书中提出的"力争与国家GDP增速相匹配"这一目标,预示着国有企业已完全褪去纯粹微观盈利组织的色彩,深度融于国家宏观经济的跨周期调控体系之中。在"十五五"期间,面对外部地缘政治的巨大不确定性和内部经济结构的深度转型阵痛,央企国企将作为"逆周期"调节的最核心力量。特别是在低空经济、量子信息、可控核聚变、通用人工智能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且具备颠覆性的未来产业中,由于民间资本往往面临资金瓶颈或风险厌恶心理,国有资本将凭借其"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战略资本"的独特属性,全面主导这些领域的早期基础设施建设与底层核心技术攻坚,真正担当起国家新质生产力核心孵化器与战略先导者的历史角色。

趋势四:地方国资的剧烈分化重组与存量资产的深度金融化盘活

在地方债务化解与长效治理的大背景下,地方国有企业(特别是各级城投平台)将迎来冰火两重天的剧烈分化。缺乏真实底层优质资产、严重依赖政府隐性信用的纯融资平台将被加速清退、降级、合并或破产清算;而那些成功整合优质地方资源、具有真实产业基础、成功向实体化和市场化转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迎来发展新契机,深度参与地方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的构建。在这一过程中,存量资产的盘活将成为地方国资日常运营的核心主轴。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业基金股权转让等高度市场化和金融化的手段,地方国资将大规模实现沉淀资产的"瘦身健体"与现金流快速回笼,从而在防范化解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同时,腾挪出宝贵的财政与金融资源用于支持地方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趋势五:党建引领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度实质性互嵌

“正确政绩观"的学习教育绝非一阵短期的政治风暴,而将在微观的公司治理机制层面实现长期的制度化固化。未来,党的领导体系与公司董事会治理体系不再被视为平行的两套流程,而是通过精细的制度设计实现深度实质性互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企业内部的审计、法务、合规内控力量将实现信息数据的无缝互通与机制联动(如常态化的"巡审联动"与"双主官"签发机制)。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直接、具体地体现在对企业正确政绩观核心价值观的坚守、对国家重大战略导向的贯彻,以及对偏离主业、盲目扩张等重大经营风险的一票否决上。清正廉洁、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最终成为护航中国国有企业抵御各类全球市场风险和内部道德风险的终极"防火墙”。

结语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节点上回望,从"74号文"的雷霆整治到46号令的终身问责,从"穿透式监管"的全面部署到"两个确保、两个力争"的宏观协同,再到"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观重塑,一条清晰的政策逻辑主线已然形成:以制度的笼子约束权力、以技术的手段穿透信息、以正确的价值引领方向。这三大支柱相互支撑、层层递进,共同构筑起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坚实框架。

展望未来,国有企业必将在这一治理框架下,彻底告别"大而不强、虚而不实"的传统发展模式,真正走向"质量优先、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政治保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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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万联网:国资委:国有企业虚假贸易"十不准"规定结合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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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粤开宏观及各省份2026年预算报告相关研究